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根据海原县教体局《关于印发2024年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教发[2024]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足龄”入学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招生工作通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规定的招生范围,我校面向户籍为北坪社区1区、2区、3区、4区的适龄儿童;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8个班,384人(班额控制在48人以内)。
四、招生时间
(一)审核登记
2024年8月23日下午2:30-5:30
8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实地核查
8月25日全天
五、入学条件
(1)海原县老城区户籍(1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之前迁入),在本服务片区所属学校登记入学。(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海原县老城区房产(1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登记。登记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生全部入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调剂招生。(提供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租住(提供社区出具的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6个月以上的缴费单据、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经商(提供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6个月以上务工工资流水和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住廉租房、公租房(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缴费单据)、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安英烈、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非海原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出具证明,工信局认定后出具招商引资相关材料)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入学意愿登记入学。落实“零彩礼”“低彩礼”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注:拆迁、移民安置无房产证的提供县拆迁办提供的安置协议及各类缴费发票。以上情况提供原始票据或凭证。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微信平台、学校门口张贴等形式发布《海原第八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二)信息登记。家长到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三)网上信息填报:材料审核认定后,监护人下载我的宁夏APP,进入后在特色专题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网上申报”,选择海原县,用手机号码登录,按照提示开始填报个人信息,最后点击完成报名。
(四)信息核实。学校审核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对需核实的材料,采取上门明察,周边暗访,到相关部门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并组织责任督学、家长委员会组成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五)招生录取。
第一轮招生: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公布空余学位。
第二轮招生:安排以老城区户籍入学的适龄生,公布空余学位。
第三轮招生:安排以老城区房产入学的适龄生,公布空余学位。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第四轮招生:安排经商、住廉租房、住公租房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六)公示名单。学校将招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学生注册。公示结束后,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海原县第八小学
2024年8月23日
编辑:罗 鹏
初审:田志梅
终审:闫维元
签发:高 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