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当今世界应对环境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方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融合。
生态优先意味着在决策和行动中,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绿色产业转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加强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鼓励公众采取绿色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环保行为,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断加强环保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和水平,降低环境治理成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评估体系,通过定期考核评估、信息公开等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总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坚持生态优先,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地走好这条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大同镇 饶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