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司法局通泉司法所开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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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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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辖区居民对调解工作的认知与理解,推动《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贯彻实施,8月8日,明水县司法局通泉司法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了一场生动而富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泉司法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普及《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并结合具体案例,解读《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现场解答了辖区村民提出的问题,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员群体中来,对身边发生的邻里、婚姻、土地、薪资等纠纷,及时配合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妥善化解,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6人次,有效提高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此次活动,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加深了辖区群众对《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了解和掌握,让群众认识到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使“有矛盾,找调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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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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