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倡议书

海南丽波技工学校
创建于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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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遵纪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号牌、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不得并排骑行、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安全文明驾驶。

   关于禁止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孩子的交通安全关系到整个家庭,牵连着整个社会。为了确保孩子们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发出如下倡议:

1.要对孩子言传身教,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帮助孩子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撒把骑车、逆行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在校园内骑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不碰撞,不拥挤,守秩序。

3.家长应教育孩子 禁止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尤其是雨、雾、雪、雷电等极端天气。

4.乘坐公交车的学生, 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保证孩子安全。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拥挤、抢座、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出行交通方式,为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珍爱生命。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保证学生安全,提倡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出行。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或驾驶机动车出行,同时不能让孩子随身携带手机,在外扫码骑共享电动车出行。如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安全记心间

     大家都知道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年龄限制,但是有很多朋友或许不太了解,驾驶非机动车也有年龄限制。

你知道吗?

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

不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

不满18周岁骑摩托车,

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

未满16周岁为何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首先,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应变性,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采取措施不当,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其次,未成年人好胜意识强,驾驶电动车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飙车,极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第三,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驾车违法行为多,也容易发生事故。

    在上下学时间,路上时常能看到很多学生骑着电动车并行前进,偶尔还会出现闯红灯、超载、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行为,十分危险! 

      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孩子出行平安,为孩子的美好人生提供坚实的保障,确保每一个孩子平安度过愉快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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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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