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2倍的生活困难家庭;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农村低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840元,城镇低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0元。
受理部门
申请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审核确认程序
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初审→公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公布审核确认结果。
获批后享受待遇
目前,我市低保边缘家庭享受以下政策:一是民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单独提出申请后纳入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33种重特大疾病人员。二是发改部门对低保边缘家庭可以享受临时价格补贴政策。三是医保部门对低保边缘家庭优惠政策:在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60周岁以上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自付费用扣减3000元起付线后的部分按照67%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住建、教育、应急、人社等部门也落实了针对低保边缘家庭的相应的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