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凌晨02时50分接旬阳消防大队电话:“十堰方向张河立交附近有车辆着火”,03时05分,巡查班赶至现场,经侦查K141+900m十堰方向,一辆六轴货车货物冒烟,未见明火,无人员伤亡,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值班干部接到警情指令后,迅速集结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03时10分,旬阳消防大队、旬阳专职消防队抵达现场迅速开展侦查行动了解现场情况,经侦查货车燃烧物为纸壳,处在阴燃状态。针对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下达指令,旬阳中队一组配合旬阳消防大队开展干线一支枪进行持续灌水冷却降温;二组人员协同巡查班、高交工作人员进行道路安全管控,维护现场秩序。
经过40分钟的协同处置,3时50分火情得到控制现场已无明显烟雾,侦查确认无复燃迹象。消防队收整器材,将现场移交,工作人员随即将车辆移至张河收费站下站进行处理,事故现场道路恢复畅通。
此次救援行动,反应迅速,多方联动,救援队伍分工明确,科学处置。现场扑救及时,遏制了火势蔓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得到了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