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实验中学招生方案

阿.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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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德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德教基函〔2024〕6号)《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武城县实验中学2024年招生方案》。

招生时间

8月19日-8月22日

招生对象

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核后的学籍信息表,外地转回户籍地的需提交学籍所在地学籍信息表)

招生范围

       自历亭路与文化街交叉路口起,沿文化街向西至少年路,沿少年路向北至漳南街,沿漳南街向西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北至滨河大道,沿滨河大道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兴隆街,沿兴隆街向东至惠民路,沿惠民路向南至古贝春大街,沿古贝春大街向东至向阳路(含盛世嘉苑),沿向阳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东至历亭路,沿历亭路向北至文化街路口,北关户籍且历亭路以西学生入我校需村委会开具证明。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4-6693258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8月19日—8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信息采集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处,因故无法完成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学校,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信息采集。

       监护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系统实行大数据对比审验,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请在首次登录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招生期间,请及时关注系统发布的信息,按提示修改完善报名资料。

        起始年级不通过网上报名采集信息者,不予注册学籍。         

      2.信息审核:8月23—8月26日,学校对采集信息进行审核。因特殊情况,入学条件无法确认者,学校通知监护人线下确认。

       3.阳光分班:8月27—28日,学校由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班。 

       4.查询结果:8月29日,家长登陆系统,查询录取及分班结果。

       5.入学报到:9月1日,持入学通知书(打印、手机出示均可)报到。

入学条件

       根据学校招生学位情况,分批次录取。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按以下类别和顺序分批次录取:

1.政策性优待对象;

2.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3.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

4.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5.已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6.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企业股东、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子女;

7.在城区经商满一年以上人员子女;

8.非城区户籍,隔代房产;

9.非城区户籍,小产权房或二手交易的大产权房未过户;

10.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特别说明:

      1.各学校学位充足时,将依次录取。学位不足时,该批次全部人员由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2.以上入学条件中所列房产,均指用途(性质)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城区学校(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1.政策性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提供户口本、现役军人证明、士官证(士兵证、军官证)等相关证明,按意愿选择学校入学。县委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政策提供相关证明,优先入学。

       2.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2)房产证原件(主页、平面图页面、盖章页等进行拍照)(3)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首页、能体现房屋面积和付款方式页、盖章按手印页等)、购房票据、银行还款记录等。

        3.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需要提供以下证件:适龄儿童和至少一名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居住的,且所租住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所并在当地派出所备案,以租住房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房产证、房主身份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租住证明。

       4.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需要提供以下证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由不动产房管部门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还贷手续等)。

如需认定入住,必要时需提供水、电、燃气以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

       5.已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监护人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2)辖区派出所颁发的居住证(颁发日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满2个月)。

     6.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企业股东、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需提供武城县经济合作中心的证明,(2)持营业执照、武城县发改局的立项书、武城县市场监管局的预先核准通知书之中的一项(科技型或专家类人才,持工资发放记录、经济合作局证明、保险类材料、公司介绍信),可到所属学校报名。

       7.城区经商: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监护人无城区房产,实际经营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提供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城区无房证明。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2023年9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或未标记为异常状态)。近一年内至少三次不同季度的《零纳税申请表》、领取定额税票票据或完税证明。如果无法取得以上证明材料,可到市场监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经营场所实景照片两张,要体现出经营场所名称的室内全景、室外门店名称(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8.非城区户籍,隔代房产: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监护人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监护人须是独生子女,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需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房产证(或由不动产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还贷手续等)。必要时需提供水、电、燃气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

       9.非城区户籍,小产权房或二手交易的大产权房未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等进行拍照)。购房协议以及银行交易记录证明。近3个月以上监护人姓名的水、电、燃气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若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户籍迁至该房产所在社区,就读学校以房产位置为准。若不迁户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而定。

      10.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业户(截至2024年8月15日),可凭县教体局、县住建局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到网签备案住宅所在学区的小学或初中线下申请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住宅小区所在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则实行“网签、备案即入学”政策;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全部“网签、备案即入学”人员入学需求的,以摇号顺序为依据,确定入学学位。未取得住宅小区所在学校学位的学生,县教体局将统筹状元小学、第八小学等学校接收符合“网签、备案即入学”政策的学生城区入学就读。

非起始年级转学

       非起始年级转学参照起始年级招生条件执行。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转学条件,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情况汇总登记。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5—8月27日到所属学校报名(逾期不再接收转学)。若学位充足,则全部接收;若学位不足,则由学校根据自身学位空缺情况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转学的学生,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8月28日前完成转学学生的接收工作,8月29日将转入转出情况汇总表上报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特别提示

1.学校不进行选拔性招生考试,执行阳光分班方案。

2.学校对不符合报名政策的,一律退回,不予录取。

3.家长手机扫码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在APP内完成注册,登陆和L4等级实名认证。

4.家长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报名期间此手机号不能更换,所有报名信息都需要通过此手机号登陆查询。

5.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招生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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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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