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志十三小· 奋楫向未来】控辍保学 守护成长

兴义市第十三小学
创建于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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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局面。我们一起来学习“控辍保学”的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是指控制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取学生的学费和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家长应该怎么做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强化沟通交流。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共同教育。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心健康,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

       四、注重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请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兴义市第十三小学

2024年8月17日

编辑:谢    媛

初审:贾国敏

终审:张宫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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