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和《镇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镇头镇金田完全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浏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系列文件规定,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镇头教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镇头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
(四)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入读条件
金田招生范围内村民子女: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辖区范围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
集镇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若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校所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由镇头教育发展中心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一)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有集镇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学校所在地,其父母在辖区并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辖区居住,经学校配合政府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凭户口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集镇工作,经镇、村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驻镇单位只限在编在岗职工子女)
(三)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若生源增长容量不够,按购房先后顺序排序入学(商品房住户需提供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不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其他私人交易合同需提供合法证明,并经镇、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为准,未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其适龄儿童不得在此学区就读,可到其户籍地就读)。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所在学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就业但无房产,经镇、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五)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镇、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此种情况入学按先外县市再本市按距离就读学校先远后近的顺序,然后再按在学区务工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特别说明: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不含50%),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学位安排
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金田完小拟招2个班,90名新生,每班45名新生(根据招生政策,小学生不多于45人/班)。
招生范围
(1)金田村(不含金胜和杨柳组,不包括集镇区域内金田户籍学生)。
(2)土桥村(不含檀冲组、伏冲组、井塘组、大塘组、浏阳山组、新塘组)。
(3)食品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和经商户随迁子女。
(4)园区二期务工子女。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8月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金田完小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申请表和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缩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有房有户类提供: (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新生寸照一张;(4)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如果是购房合同,请只复印第一页和盖章的一页及购房发票)。
★有户无房类提供:(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新生寸照一张。
★有房无户类提供:(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新生寸照一张;(4)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如果是购房合同请只复印第一页和盖章的一页及购房发票)。
★无房无户类(含园区、务工、集镇经商户)提供:(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新生寸照一张;(4)父母劳动合同(私营业主提供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企业员工附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加盖公章);(5)房东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6)居住证明(持续合法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提供2023年9月起至今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应为公安机关签发)。
补充说明
1、录取结果公布:2024年8月20日下午5点截止,学校对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预录取,录取名单将于8月23日公布于学校门口。
2、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付老师:13974949828
3、需审核的新生由所涉学校协商,镇头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入学。
4、安全提醒: 报名时所有车辆不入校门,并请注意往返途中交通安全。
5、报名时资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报名,请准备好所需资料后再来报名。
编辑:卜情南
一审:刘旭驰
二审:罗建平
三审:陈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