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郑教食安办〔2024〕33号)文件精神及《巩义市教育局关于巩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定餐饮公司相关流程》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餐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定餐饮服务公司,委托经营我镇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单位:巩义市米河镇初级中学食堂、巩义市米河镇中心小学食堂、巩义市米河镇东竹园小学食堂、巩义市米河镇米北小学食堂、巩义市米河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巩义市米河镇第一幼儿园食堂。
2.就餐人数:正常情况下,米河镇初级中学就餐人数1900人左右(含小里河小学);中心小学主校区就餐人数1000人左右(分两个院),分校区约250人就餐(高庙教学点、半个店教学点及附设幼儿园);东竹园小学就餐人数420人左右;米北小学就餐人数250人左右;中心幼儿园就餐人数240人左右;第一幼儿园就餐人数210人左右。
3.学校提供操作间设施、设备,提供给选定的餐饮公司使用。日常维护费用由餐饮公司自理(消耗品、易损品除外)。
4.服务期限:2024年8月25日--2025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一年一签)
二、投标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单位具有一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8.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餐饮公司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资料:餐饮公司简介、行业业绩、管理费报价、人员配置、管理方案、承诺函、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上交时审原件,同时留复印件2套并加盖公章,如有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四、投标方式
此次投标由巩义市米河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餐饮公司招投标评审小组负责,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的企业实力、行业业绩、管理报价、人员配置、管理方案、服务承诺、承担责任、商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排序,择优选定。
五、发标时间和报名方式
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8:00
2.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巩义市米河镇中心校
4.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
5.有意参与且已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予认可)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达巩义市米河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餐饮公司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封闭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米河镇各校美篇及大门口显著位置发布 。
七、中标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0日中午12:00至2024年8月23日中午12:00
八、合同签订须知
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17:00依法与米河镇各中小学及公办园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合同应明确合同期限、管理金额、支付方式、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按学年一年一签。
合同期满,学校如对餐饮公司综合评价满意,经中心校研究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可直接续签合同,按学年一年一签,合同最多不超过3个学年,期满需按照程序重新公开选择。
招标联系人
贺老师 17838362277
程老师 1359269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