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工作要求,杜绝非法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8月14日,长丰镇组织镇执法中队、网格员、村干部开展禁止制作、燃放孔明灯巡查行动。
根据工作指示,各村(居)根据各自区域槟榔加工厂名单分成三队轮流开展巡查,严禁私人利用大型工厂制作和燃放孔明灯行为。同时,网格员们还加强了与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有违规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下一步,长丰镇将继续加大槟榔加工厂等重点区域夜间巡查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镇墟营造全民参与禁放孔明灯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