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下一轮村“两委”集中换届的组织准备,切实提升村级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现向广大村民朋友及各界优秀人才发出诚挚的邀请,为大阳镇各村招引集聚储备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发挥作用。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2.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
3.热爱村级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的意愿。
4.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现任或曾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储备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截至2026年6月30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无村“两委”班子任职经历的储备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截至2026年6月30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职人员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具有储备所在村的户籍,或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储备人员
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
4.曾经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
5.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
7.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8.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的。
11.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12.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13.曾经在村“两委”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14.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务的情形。
中共大阳镇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