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关键小事”——花园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召开医保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培训会

花园政务
创建于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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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19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了一则文件《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该文件对北京医保政策做出了很大的调整,经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半月余的宣传指引,辖区居民群众对政策带来的变化已有初步了解,但也提出了更多操作型、细节型的疑问,例如“个人账户如何管理?个人账户里的钱应该怎么使用?医保公服平台有何作用?家庭共济有什么条件?”

        针对居民群众关心热议的重点问题,9月5日、9月6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别面相街道政务中心综窗人员、各社区社保专职工作者和公益性协管员组织召开了两次医保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培训会,从以下几方面对高频问题进行解答:

一、个人账户管理

        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可以完成个人用户注册、个人用户登录、个人账户密码设置等功能操作,以及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征地超转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个人访问公共服务平台首页,可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规则注册完成后自动跳转进入个人登录页面,完成注册的新用户,首次登录时需要进行个人信息的实名认证;未能完成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使用证件号码登录时,系统将提示【该账号未注册,请先注册】,需要访问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职工个人业务】模块修改维护参保人手机号;完成实名认证后,可以通过登录平台完成个人账户资金查询、个人账户密码设置、个人账户免密支付权限设置和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个人账户密码修改还可以通过窗口办理,该业务支持代办,窗口代办时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二、个人账户支付

1.个人使用

参保人使用经过手机绑定和人脸识别程序的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参保人持医保卡进行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密码。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挂号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无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参保人当日输入密码错误达到5次,医保卡密码验证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参保人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支付,也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和各级经办窗口修改密码解除锁定。

先使用本人账户,再使用共济账户,就医购药时都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2.异地就医人员

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同时按规定办理共济帐户备案手续的,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3.停止缴费人员

已减员且不享受本市参保待遇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本市继续使用,同时还可以共济给他人使用,但本人不可使用他人共济账户。

三、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对象办理共济备案,备案后个人账户启动共济功能。

共济对象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限1人)、子女。

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窗口办理共济备案和维护共济账户顺序。

共济功能将于12月1日上线。

四、居民网上自助操作

居民可通过96102和服务网点自助终端自助办理社保卡预挂失;

可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模块办理社保卡正式挂失与补卡、换卡;

可通过“北京通APP”-“办事”-“社会保障”-“变更社保手机号”模块变更社保预留手机号;

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医疗业务”模块,登录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功能,自助修改定点医院;或通过“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查询”-“个人定点查询修改”模块自助更改。

可通过(1)微信:在支付界面里“城市服务”或“医疗健康”模块可申请电子医保凭证。申请成功后可在“我”→“卡包”→“票证”→“证件”中查看和使用“电子医保凭证”。(2)支付宝:“市民中心”→“医保”→“电子医保凭证”(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4)北京通APP:“主页”→“医疗”→“医保凭证”(5)北京医保公众号:底部“电子凭证”多渠道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服务民生无小事,贴心服务送温情。花园路便民服务中心将持续跟进研读政策相关实施细则,与区医保部门保持高效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做优窗口业务服务,办好服务群众“关键小事”,凝聚民心,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和谐美好生活氛围,提供可靠充分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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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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