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按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我们就拒绝操办和参加“升学宴”、“ 谢师宴”再次向各位教师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申纪律要求。
严禁不按规定报备,采取提前或延后、分批次、多地点、隐蔽场所操办、只收礼不办宴席等方式操办子女及亲属“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礼金等;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入学;
严禁巧立名目使用公款公物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报销子女上学费用等;
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子女提供外出旅游等活动安排;
严禁教育管理者、教育工作者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