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清正廉洁,争做新时代党的好干部。
坚定政治信仰,筑牢理想信念。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我们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履职尽责。党员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是国家的中流砥柱,是人民的公仆,履职尽责是我们每一个干部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逃避,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总结经验教训,迎难而上,把工作做细做实做精;敢于尝试新方法、新手段,多下一线,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需求,解决群众的困难,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努力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不平凡的成绩。
守住纪律底线,永葆清正廉洁。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我们要着力固本培元,在思想、品德、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常怀敬畏之心,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看清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坚持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抵御各种诱惑,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正确对待个人的得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抚市镇人民政府 赖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