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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税务局:扎实履行征管职责,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创建于2024-08-15 阅读2841

       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多年来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把雷锋精神融入税费征缴工作实际。近日,红透山税务分局联合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急难愁盼,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圆满解决抚顺市首例社保费强制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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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辽宁森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原员工王影多次到清原县法院、清原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提出诉求,要求上述部门协助处理辽宁森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欠缴的社保费问题,均未取得实质进展。清原县税务局了解到王影的诉求后,积极作为、不等不靠,主动与清原县社保中心沟通上述事宜,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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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15日,在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的指导下,红透山税务分局历时四年零三个月,往返清原县社保中心、清原县医保中心、新宾县法院行政庭、清原县法院执行局、顺城区法院执行局、抚顺市税务局社保科、清原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清原建设银行、抚顺银行、森能公司等相关部门、企业30余次,经多次沟通协调、通力协作,终于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王影的社保难题,成功清缴社保费本金41086.89元,属于抚顺市首例成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保费的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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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王影高兴的说:“感谢清原县税务局的干部尽心尽力帮我解决了公司拖欠社保费这个难题,心里的大石头终于可以落下了。这么多年一直担心着不能顺利退休,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正常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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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清原县税务局红透山税务分局将持续优化社保缴费服务新成效,继续清理社保费对应的滞纳金,提高征缴质量,保证征收工作平稳顺畅开展,为缴费人的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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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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