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通知

辰溪县城北小学
创建于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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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辰溪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城北小学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根据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我校一年级计划招6个班,班额人数55人,学校共计招生人数330人(本辖区如果申报学位人数未满,严格服从县局调剂)。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注册学籍,提供国家一类疫苗接种查验证明,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第1类: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辰阳镇城区(含东风、龙头井、东星、丹山4个社区)户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

第2类: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辰阳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第3类: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辰溪驻军官兵、专业或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第4类:非辰阳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

第5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且有租房合同或居住证。

招生区域

1、根据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我校的招生区域划分为:辰河路31号沿线以北和东风大桥以东沿东风路至刘晓公园门口东风东路22号以北(包括丹山社区、中心市场、琼台新村、天怡花园、建欣家园、湘谢丽都、海利山庄、水映林溪等)城区范围;

2、城区范围内的柘坪村及桑木桥村(只检验学生户口资料);

3、东风路1组(中心市场附近)、8组(湘运汽车站);先锋路1组(中心市场附近)。

材料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6号—17号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审核批次

第一批(16号):1、2类

第二批(17号):3、4、5类

所需材料

第一类(城区户籍类):

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簿不能体现儿童与父母关系的,需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类(城区房产类):

(1)《居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以下统称《房产证》)。申请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在本学区拥有的有效《房产证》或电子证照。

(2)购房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已交房款,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在银行的,提供银行盖章的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5、86号窗口)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购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94号窗口)出具的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房产网签证明材料;

③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提供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东环保住建大楼七楼)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安置房户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由负责安置的相关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第三类(享受优惠类):

(1)调动(转业)证明。申请者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工作调动的需出具正式的工作调令复印件,属于转业的需出具转业分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接收单位盖章。

(2)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子女、经县委人才办认定或发放“五溪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辰溪县“企业家绿卡”持有人子女,由相关单位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第四类(经商务工类):

(1)经商证明。在辰阳镇城区经商(含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提供由辰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出具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第五类(城区合法租住类):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由租住地社区书记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辰阳镇朱文浩副镇长、锦滨镇沈玉兰副镇长或李娅竹负责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居住证由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材料路线图

温馨提示

1、学校附近车位有限,请各位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或步行方式出行;

2、所有类别均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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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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