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8月1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网上审核:8月17日——19日
所有资料都是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带走,复印件留下。
材料审核须知:
1、家长带审核材料到学校办理,不需要带学生。
2、资格审核时家长带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者无效),原件审核后退回,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3、复印件单独装订上交,第一页写上联系电话。
4、原件、复印件摆放顺序:
(1)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户口本(复印件需三页,1.学生户口所在页,2.户口本首页,3.监护人页)。
(3)父母身份证(一方)。
(4)房产证明或随迁子女证。
证件备注说明
一、学生户籍在辖区内的: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的户口当页,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生户籍不在辖区内但有辖区内房产证者: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的户口当页,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带房屋所有人和公章的两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辖区内已购住房但未取得房产证者: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的户口当页,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房管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没有水、电、气、物业交费凭证的视为第四批录取对象)原件及复印件。
四、辖区内无产权证的自建房:
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的户口当页,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建房许可证(带房屋所有人和公章的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务工合同: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的户口当页,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以及: ①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② 父母一方在本地办理的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等材料。(用工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