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振兴小学
创建于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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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阳光招生,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薛教体发〔2024〕12号)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2024年新生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符合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


二、招生范围

    户口在薛城区陶庄镇大陶庄村、潘楼村、小官庄村、大官庄村、刘楼村、卢庄村、齐湖村、交通街、胡村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

    1.符合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服务范围;

    2.2024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

四、招生类型

    1.有户籍、有房产(1)适龄儿童具有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2)适龄儿童具有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2.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具有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在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居住证明等材料。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招生范围户籍,有房产)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陶庄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陶庄镇振兴小学招生范围人员,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适龄儿童父母在陶庄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2)适龄儿童父母在陶庄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

五、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服务时间:

       2024年8月17日—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现场服务

   地点: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门口传达室。

   2.材料上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内各页要齐全,复印时,将户口索引页、学生父亲、母亲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温馨提示:

    1.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4.若报名材料不完整,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招生咨询电话

        13793733533

        15163270001  

       18363792636

八、关于非起始年级转学的温馨提示: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下午2:00-17:30,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依据本《简章》第四条招生类型,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导处现场报名。

 2.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人转业外,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

转学咨询电话:15163270001 

             薛城区陶庄镇振兴小学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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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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