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须知
清州镇辛庄子幼儿园2024年(小班)新生招生工作在即,届时我园全体招生人员将全力为每一个家庭做好服务,为使您在报名期间更加顺利,特做以下几点提示:
1、务必认真阅读“招生须知”和“招生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范例要求进行复印。
2、根据相应类别选择报名时间,不要过早排队,以免造成人员拥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幼儿共同参加。
一、适龄范围
1.幼儿小班: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身心健康的、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幼儿中大班:
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幼儿园现对外扩招中班幼儿15名,(适龄范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幼儿);大班幼儿10名,(适龄范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幼儿)
注:城区内居住的幼儿
二、小班招生范围
辛庄子幼儿园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乾宁街以东、新华路以南具有城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类别
A类:在合围区域内有户口和住房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B类:在合围区域内只有户口的适龄儿童。
C类:在合围区域内有住房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四、准备材料
A类,在合围区域内有户口和住房且实际入住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携带①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幼儿预防接种证。⑤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幼儿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带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②产权人为其祖(外祖)父母大产权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③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幼儿预防接种证。⑥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类:在合围区域内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
需携带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和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②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幼儿预防接种证。④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类:在合围区域内有住房且实际入住、没有范围内户口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携带①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幼儿预防接种证。⑤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幼儿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带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②产权人为其祖(外祖)父母大产权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③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幼儿预防接种证。⑥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流程
请符合条件幼儿,按照招生简章内容及批次安排,按时间进行报名,所有报名幼儿只能在符合条件的一所幼儿园报名,发现重复报名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六、招生时间安排
8月17日---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8月17日上午:
A类,在合围区域内有户口和住房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8月17日下午:
B类:在合围区域内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8月18日:
C类:在合围区域内有住房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8月19日上午:
补录中班15名幼儿,大班10名幼儿(携带材料:城区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父母与幼儿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接种证原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月19日下午:
新生补录
幼儿园在合围区域内招收计划数为90人,如若合围区域内报名幼儿超出计划数,幼儿园予以解决;未满计划数,幼儿园将按缺编数额进行补录。补录时按报名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注明:补录范围为合围区域内父母持有营业执照的外来商户的子女以及西环以东、乾宁街以西、新华路以南具有城区内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幼儿。
所有报名幼儿自行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和所有资料一并带来。⬇️⬇️⤵️⤵️⤵️⤵️⬇️⬇️
七、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幼儿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报名,为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过期将不予报名录取,视为放弃入园资格。
2、凡在我园成功报名的幼儿,一经发现在其他幼儿园重复报名的,立即取消入园资格。
3、咨询电话:0317-7562351.
咨询时间:8月13日—8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4、 报名流程:咨询--初审—取号—验证—报名登记
附:(户口簿复印件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