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镇小谢庄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大周镇小谢庄小学
创建于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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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长葛市义务教育招生公告》要求,结合大周镇小谢庄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属地户籍的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片区

    小谢庄社区、凤凰城社区住户及长安路商户。

三、报名方式

第一种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自行网上报名。

    1.符合长葛市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学校选择“大周镇小谢庄小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任一方)、学生本人页图片)。           

    2.网上报完名之后,家长于6月26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大周镇小谢庄小学)审核和确认。

 第二种报名方式:

    学校协助报名网上自行报名有困难的学生或监护人可到小谢庄小学1楼教导处报名。

报名时间:  6月26日 8:00-17:00。

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家长需要提供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父母任一方)、本人页(学生)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父母电话号码。

2.幼儿成长档案。3.儿童预防接种证。

4.非小谢庄社区户籍的幼儿到小谢庄小学上学还需提供: 

 (1)购房户。购房户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人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第一监护人)。

(2)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A、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B、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无社保证明的提供工资发放手续。

C、租房协议。

D、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A、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B、所在村委会出具的经商证明。


四、 教体局复核

    长葛市教体局于7月30日前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核(信息登记不完整、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核),通过复核后学校完成预录。     

五、公布录取结果

    8月10日前,教体局对各学校预录的学生进行预录核办,招生平台发布录取结果,各学校可通过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

    每位学生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否则无法录取,无法取得注册学籍。                    

                            大周镇小谢庄小学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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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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