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转学核办流程,新学期家长可以通过e福州的“榕教之窗”平台发起线上申请转学、学校线上预审核。
一、申请时间
2024年8月15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二、申请条件
(一)片内生转学条件:1.符合片内生条件,“两证”(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2.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就读。
(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转学条件:1.孩子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或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户籍在仓山区其他片区;2.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转学条件:1.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2.应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提醒:以下情形之一,不可以申请转学
1.仓山区公民办小学之间(片内生除外)、民办小学之间不办理转学;
2.同仓山区内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不办理转学;
3.小学一年级上学期不办理转学。
三、划片范围
1.菖蒲路 63 号三盛巴厘岛、朝阳路 150 号菖蒲新区、朝阳路132 号临江大厦、朝阳路 156 号(原新建小学教师楼)、菖蒲浦墘53 号浦墘新村、工农路204号港头花园、海关巷15号红鼎天下花园
2.朝阳路 114 号民航宿舍、朝阳路112号区委宿舍、朝阳路 94--17 华桥新村、朝阳路 94--16 教师宿舍、朝阳路30号仓山公安分局住宅楼、怡和巷56号法院宿舍
3.朝阳路 95 号朝阳小区、朝阳路 85—89 号、朝阳路 125 号、 朝阳路139号
4.纸厂宿舍、振兴巷14号火柴厂宿舍、纤维厂宿舍、振兴巷4号省电信器材一厂宿舍
5.港南路 10 号先锋花园、福晟朝阳壹品
过渡楼盘:临江新天地(朝阳路21号琼花苑、朝阳路 215号烟山苑、朝阳路278号玉岛苑、朝阳路310号仓景苑、兴嘉苑、 福江苑、美墩路103号江景苑、美墩路 102 号美墩苑)、中垱弄 70 号长城新村、世欧上江城、连江路 1号隆华公寓、港南路 79 号面粉厂宿舍、港南路 77 号港务宿舍、美墩一弄79号临江干警 宿舍、南江滨西大道 88 号闽商华府公寓(闽樾湾)
四、转学流程
(一)预约方式
申请转入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e福州”---“教育公共服务”---“榕教之窗”发起转学申请。
1.下载“e福州”APP; 2.首页搜索“教育公共服务”;3.点击“教育公共服务”; 4.点击教育专区中的“榕教之窗”;5.点击屏幕下方“招生入学”;6.点击“转学服务”;7.查看转学公告、转学须知等事项,然后进入“转学申请”;8.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
(二)现场审核
若学校审核通过有学位,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递交材料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该年级学位数,由学校召集家长统一进行抽签决定。
若学校审核通过无学位,家长可在系统“申请统筹”后,根据系统预约动态的提示时间,随带相关材料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五、现场审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片内生(或不符合划片本地生)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疫苗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生1寸彩照两张。
2.随迁子女(现场核查时,需业主陪同家长到学校,出示房产证原件明确购房时间)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居住在 2021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④学生1寸彩照两张;
六、转学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87325375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