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清州镇西街幼儿园2024年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届时我园招生工作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每一个家庭做好服务,现将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 至2021年8月31日,满三周岁,身心健康的幼儿(仅招收幼儿小班)
二、招生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时间及证件
2024年8月17日-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A、有西街户口和住房且实际入住的,于8月17日到幼儿园报名。
携带材料:
①户口簿(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4年 6 月 30 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 2024年 7 月 31 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只有西街户口、没有住房的,于8月18日到幼儿园报名。
携带材料:
①户口簿(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4年 6 月 30 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只有西街住房且实际入住、没有范围内户口的,于8月19日到幼儿园报名。
携带材料:
①户口簿(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4年 6 月 30 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 2024年 7 月31 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于8月20日到幼儿园报名。
携带材料:
①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为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 2024年 7月 31 日之前)及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③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
1. 适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及儿童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
2. 复印件要求
❗户口:按孩子页—户主首页—父亲页—母亲页顺序缩印在一张A4纸上(横印);如下图:
❗接种证:尽量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正反页;
❗房本、购房合同:复印要完整;
❗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单独复印A4纸上。
3.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下午5:30,过期不候。
附:(户口簿复印件样例)
五、报名地点
地点:西街幼儿园
咨询电话:4129280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00。
六、特别强调
报名不带孩子,如实填写信息,如有虚报瞒报一律取消入园资格。
七、温馨提示:
低龄入园的危害:
按相关规定孩子入幼儿园的正常入年龄为3周岁,如果孩子提前入园会有以下危害:
1、3岁以下儿童的注意力尚未发展完善,强行入园,不利于孩子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他们智力的发展也是一个摧残。
2、总是落后于适龄儿童的发展步伐,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对他们今后的成长极为不利。
3、在许多事情上,低龄孩子都是一个盲目的跟从者,这不利于孩子良好性格的养成。
4、在以后的很长学习时间里,低龄儿童一直都在缺乏自信地成长,对孩子的发展极为不利。
规劝家长千万不可为了自己便于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孩子一生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幼儿城区入园资格,并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证件查验工作贯穿招生全过程,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伪造现象,立即取消幼儿入园资格,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