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东张门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He.
创建于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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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凤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区范围

东张门村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 100%产权)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三、报名所需证件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户口本及复印件 (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2.房产证;

    3.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件照(人像照片一寸底色浅蓝色为准),电子照片要求:宽高450*600、清晰度300dpi,小于500k。                                                                

    5.儿童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扫描下方二维码,小豆苗查询自动生成、打印)

以上材料拍图存U盘与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并上交。

(二)统筹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2.卡式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提供产权凭证);

    3.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可提供纸质凭证,也可报名时通过支付宝登录社保页面现场查看)或工商营业执照;

    4.学生证件照(人像照片一寸底色浅蓝色为准),电子照片要求,宽高450*600、清晰度300dpi,小于500k;

    其他材料同学区生。

    以上材料拍图存U盘与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并上交。

 四、招生地点及时间

学区生

地点:凤泉区东张门小学 

时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统筹生

地点:凤泉区实验学校  

时间:8月16日下午-8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报名须知

1.准备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按顺序将报名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装在袋中,并写上学生姓名、家长电话。

    2.如果孩子或家庭有特殊情况的(残疾生、建档立卡户等)请一定告知招生教师,并出具相应材料。

    3.请家长现场报名时扫二维码进招生群,并及时关注群内信息。

    4.请家长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学生报到或无法报到,由家长负责。

联系人:郭老师18790628635  

             郝老师 1583616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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