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行动取得坚实有效成果,综合执法三大队近期对全市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否切实担负起治超工作主体责任,联合治超站是否确保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查处车辆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督导组强调:一是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属地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二是要坚持路警联合执法,加强驻站值守工作,确保联合治超站24小时运行;三是要强化源头治超管控,建立货运源头排查公示机制,通过巡查、驻派、视频监控联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四是要强化舆论宣传氛围,各联合治超站要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展示联合治超工作成果,切实营造治超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