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第十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兴唐十一小
创建于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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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唐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秋期一年级新生招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第一片区: 景庄社区;

第二片区:皓月玫瑰城;

第三片区:东至廖源路,西至新春路,南至宁西铁路,北至北京大道;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1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 00——6:00

(二)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装入自备档案袋中,档案袋注明所交材料、学生姓名、联系电话)

第一批审验城区常住户口学生(8月15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手续;3.连续3个月(2024年5-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二批审验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8月16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2.连续三个月(2024年5-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3.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第三批审验在县城经商人员子女(8月17日上午)

      县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营业执照;4.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四批审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月17日下午)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正规的劳动就业合同;4.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五批审验无正规房产手续的城区住户子女(8月18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原始买卖协议;3.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户主必须是报名学生法定监护人;

       第三批和第四批学生家长提交入学材料时,需和所租房产房主一起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房主签订该房产在本周期内不再享有入学机会的告知书。各学校全部审核后,把原件返还家长,复印件每生一袋,由学校存档。

四、主管部门审核

8月21日——8月25日

五、公示通知

8月26日——8月28日

六、招生咨询电话及二维码

白校长:13663777418

李主任:1833663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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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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