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利辛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利政办秘〔2024〕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春风化雨,浇灌稚嫩幼苗🌱
风雨兼程,续创绚丽新篇📕
这是书香浸润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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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利辛七小一直在路上…
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学子的到来!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
(四)坚持属地管理。
(五)坚持均衡分班。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取得全国小学学籍号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符合“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在其房产所属学区内学校优先保障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2)随其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城区户籍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居住房产(以县住房发展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为准,下同)的,按房产所属学区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提供城区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无房产网上查询证明,经审核,按户籍登记地或房产所属学区入学。
(3)居住房未参加房改的或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的具有城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以及水、电、气缴费证明等有效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在户籍登记地或居住房所属学区入学。
2.城市规划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
(1)已办理房产证的,凭房产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在所属学区内学校入学。
(2)已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确认备案单等材料,经审核,在所属学区内学校入学。
以上房产均为住宅性房产,不含商业房产等非住宅性房产。
3.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廉租房户等子女。
(1)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凭户口簿和经城关镇政府签章的原始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在安置地或原拆迁地所属学区内学校入学。
(2)廉租房、公租房户适龄子女,凭户口簿、正式备案的廉租房、公租房协议,以及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水、电、气缴费证明(其中之二)等材料,在所属学区内学校入学。
4.随迁子女。
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工作证明或经商证明等,向居住证地址所属学区内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5.现役军人子女。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与亳州市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亳州市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要求办理,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6.残疾儿童。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通过县特教学校招生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保证残疾儿童、少年100%按时入学。普通学校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每学年6000元标准拨付。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不得拒收。
7.其他人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2)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就读,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办理。
(3)城区居住房未参加房改或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的非城区户籍房主适龄子女,提供户口簿,居住地社区、派出所和城关镇政府出具的常住户证明,以及在此地址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水、电、气缴费证明(其中之二)等相关佐证材料,在户籍登记地或居住房所属学区入学,如居住房所属学校学位不足,由城关学区中心学校或居住房所属的联盟学校统筹到相对就近、有条件接收学校入学。
(4)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②经商人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在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父母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两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提供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或工伤意外保险证明)、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开区管委会开具的招商引资企业证明;③在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水、电、气缴费证明(其中之二)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利辛七小、利辛八小、城南小学、新河小学、利辛四中政通路校区、利辛八中、城南中学、利辛一中附属学校入学。
(5)“双招双引”人员适龄子女提供以下材料:与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的投资者及其高管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居住证,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银行工资流水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信息真实;通过招才引智引进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银行工资流水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保证信息真实。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其子女入学到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6)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四、招生范围
(1)世纪大道以西、向阳路以北(城关镇境内)。
(2)环翠西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文州路以北、子胥路以南。
(3)西潘楼镇桥西村、东王村。
(4)环翠西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文州路以北、长春路以南,为利辛县第七小学与利辛县第四小学共同学区。
五、报名办法
2024年8月14日—18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网址http://bz.ahzwfw.gov.cn),按照“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热点服务→新生入学报名→利辛县→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信息;也可用手机登录“皖事通”APP填报。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分别通知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可前往学区内学校设置的报名点,由学校工作人员代为网上报名。(报名点位于利辛县第七小学行政楼一楼值班室。)
8月19日—21日,对不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导致网上不能录取或网上不能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向学校提交新生入学的纸质报名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网备单的原件和复印件),招生学校线下审核。(线下报名点位于利辛县第七小学行政楼一楼大厅。)
8月22日—24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同时,二到六年级符合我校学区内的转入学生也在8月20日—23日进行线下报名,需要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网备单的原件和复印件)。(线下报名点位于利辛县第七小学行政楼一楼大厅。)
六、联系方式
📱手机:13966879579
☎️座机:0558--2989511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学校寄语
一季闻花,一季听雨🌸
一季盛开,一季成长🌱
办一所孩子们喜欢的学校🏫
做有温度的教育👩👨
我们正在探索无限的发展可能✊
孩子们永远站在学校呵护的最中心❤️
他们将在这里春生夏长🌱
在这里开远启明❤️
像树儿一样独立生长🌴
像花儿一样自由开放🌹
每一个就读利辛县第七小学的孩子,将在这里被尊重、被启发、被认同,走向明亮而幸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