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变革|全面绿色转型顶层文件出台

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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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智能变电站。《意见》要求,要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图:视觉中国

国家层面首次针对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部署,出台顶层设计文件。新华社8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7月31日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

所谓全面绿色转型,即将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加以推进。《意见》覆盖区域格局、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发展等5大领域,以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改造升级传统行业、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根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解读,《意见》出台的背景是,能源绿色转型步伐近年已在加快,但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如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未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与此同时,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

针对不同领域,《意见》设定了具体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相较2023年年底要提升7.1个百分点;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较2023年年底增长140%;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要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意见》给出了两个阶段目标:到2030年,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

市场人士认为,文件的落实和成效情况方是重点,即使在执行中遇到矛盾与难题,也要能啃下硬骨头、不回避,让政策真正落地。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态称,发改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

稳妥推进能源转型

《意见》提出坚持“先立后破”,非化石能源应“安全可靠有序”地替代化石能源,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在传统化石能源领域,《意见》继续强调要控制其消费,但也要清洁高效利用。在煤炭领域,“十四五”时期(2021—2025)严格合控理制煤炭费消增长,并在接下来5年(2026—2030)逐渐减少,重点区继域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3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5.3%,占比仍然较高。


在油气领域则要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增储上产力度,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同时要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


在非化石能源领域,《意见》称要加快建设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推动基地建设同时,也要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


此外,要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对于高效稳定的核电,《意见》继续强调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保持合理布局与平稳建设节奏。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叶春在其官微解读称,2023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5.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主要包括了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但这一比例相较于实现碳中和的长远目标仍需显著提高。


新能源近年的快速发展,使得电力系统背负巨大压力。当前,从西北到东南,多地同时出现“弃风弃光”和“缺电”交织的现象,各地电量总体富余但时段性电力又存在不足,“又多又少”的冲突交替难解。唯有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才可破解“不可能三角”困境。唯有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才可破解“不可能三角”困境。


因此,《意见》也进一步要求,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一方面,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另一方面,要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与此同时,加快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同时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电力体制改革的焦点已转向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应以理顺与新能源相关的价格机制为核心,解决新能源消纳和装机增长空间的问题。《意见》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在价格机制上,要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

产业结构调整

绿色转型的另一要义,是中国较为粗放的产业发展路径,向着更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转换。


针对传统产业,《意见》要求,要通过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等更新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升级转型,并点名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领域。与此同时,要在产能规模与布局上加以优化,一方面通过碳排放、能效、土地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国家标准等引领其优化升级,另一方面要健全产能退出机制,提高新建与改扩建项目准入门槛。


传统产业升级同时,也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同时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出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意见》特别提及,加快产业绿色化与数字化、智能化的协同转型发展,如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用户“上云”,以提升传统产业。


《意见》中还首次提及,要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政策如何协同?

叶春认为,《意见》的落实,需要政策层面的强力支持和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


文件也从财税政策、金融工具、投资机制、价格政策、标准体系等方面,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在投资机制上,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


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同时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


价格政策方面,要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同时完善水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市场化机制方面,则要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标准体系方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


在国际合作上,《意见》还要求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


当前,中国亟需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监测、核算、标准、认证体系等建设,并推进碳足迹核算与认证与国际衔接互认。不过中国产品碳足迹核算缺乏国家标准,仍以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为主,也尚没有国际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低碳消费理念也仍需推广,推动消费者逐渐接受和买单低碳产品。


《意见》即第一次对绿色消费进行了全面谋划,要求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在供给端,要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在需求端,则要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最终扩大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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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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