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需求的通知》文件精神,海原县西安镇中心小学特设实习生岗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实习。
实习对象
离校2年内(2023 届、2024届)未就业的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相关专业,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到基层实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习时间为1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实习岗位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2人。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0日-8月31日
实习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报名流程
1.如果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直接点击“我要报名”,用“我的宁夏”APP注册的手机号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如果不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点击“我要注册”,先在宁夏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后,再进行登录;
2. 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实习单位、选择岗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
3.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到海原县政务大厅三楼302室人才办审核信息;
4.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于8月30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海原县西安镇中心小学办公室报到。
实习待遇
1.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海原县每人每月1900元。
2.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3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高校毕业生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申报须按照实习在岗月份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每年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县就创局根据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缴费凭证核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为先缴后补。
4.学校提供宿舍。学校将尽可能关爱实习生,在生活等方面给予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联系电话☎️:
(海原县西安镇中心小学办公室)18909550638或153095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