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崇文中学
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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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陇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陇教体发〔2024〕96号)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陇县崇文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七年级17个教学班。

         二、学区范围

        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北,344国道以东(含原唐家庄区域)

         三、招生对象

        具有陇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

         四、报名流程

        第一步 网上填报志愿: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9:00至8月14日(星期三)18:00关注“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栏目,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选报1所初中学校,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二步 网上信息初审:

        学校于8月15日至18日进行网上信息汇总及初审,安排线下资料审核,向家长发送线下资料审核时段及相关要求。

        第三步 线下资料审核:

      学校于8月19日至23日初审学生报名信息,家长根据平台通知分学校进行线下审核资料,不得聚集,每时段其余学校不得参与资料审核,县局负责终审报名信息。

        第四步 网上报名通过

      8月28日至31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报名审核结果,通过者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因学位满员就近分流信息将一并发送)

         五、线下审核资料要求

      (1)第一批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持《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的家庭享受以下优待政策: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先保障同校就读,参照优抚对象享有入学优待。【政策优待类】

         需提供父母或直接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公安劳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及其他各类优抚人员身份、荣誉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局审核证明。

      (2)第二批次: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新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房产在父母名下 &两者一致】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批次: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新生与老人在同一户口本&房产在老人名下 & 两者一致】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亲缘关系证明。

     (4)第四批次: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无学区内房产的。【有户籍、有房产&无房本】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拆迁证明材料。

      (5)第五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有户籍 & 有房产&两者不一致】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第六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无户籍&有房产】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第七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有户籍&无房产】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居住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等。

      (8)第八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无户籍&无房产】

        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学区居住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等居住及务工制式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户主、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在同一页上)

       六、几点说明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因学位有限,分学校由第一批次依次向下审核录取,不能保证所有报名学生都能被录取。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据实理智填报。

        3.凡在线下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移交有关线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享受优待政策,按照《陇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遵照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6.招生咨询电话:

          杨老师13474216875;

          张老师18691789775;    

附:2024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二维码、操作指南及招生问答。(仔细阅读《2024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及入学办法》( https://mp.weixin.qq.com/s/mSNT2Rzj0V6fW_u7b3068Q)

    

          

                                       陇县崇文中学

2024年8月11日

2024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

报名招生问答

1.如何查询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

答:登录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在“本市新闻”查看2024年7月18日公布的“宝鸡市各县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

2.宝鸡市第一中学今年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如何进行招生?

答: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由金台区教体局负责,高新校区、科技新城校区由高新区教体局负责,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制定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与辖区内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3.我的孩子已年满6周岁,我必须在“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报名登记吗?

答: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规定,今年我市继续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该平台报名登记。

4.我能为孩子填报几个入学志愿?

答:只能填报1个,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

5.我是三孩家庭,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该怎么办?

答:凡持有《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的三孩家庭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以下优待政策: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保障同校就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参照优抚对象子女享有入园入学优待。

6.我能填报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填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您的孩子将直接被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您的孩子将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7.公办学校招生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由县区教体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批次依次录取。如果录取至某个批次其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由县区教体局统筹就近安排学位。

8.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批次如何划分?

答:共划分为8个批次。其中:

第一批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其它符合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

第三批次: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第四批次: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无学区内房产的。

第五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

第六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七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

第八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

9.我的孩子户籍在凤翔区并有住房,我在金台区某小区购买了住房,我能填报高新区的学校吗?

答:不能。您可以根据户籍填报凤翔区学区内学校,并选择相应批次;或根据住房填报金台区学区内学校,并选择相应批次。

10.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在租房居住,我该怎样为孩子填报学校?

答:您可以根据居住证(或住房)地址所在学区,填报1所小学或初中,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批次进行报名。

11.我填错了孩子的报名信息该怎么办?

答:报名信息是学校录取适龄儿童的重要依据,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报名平台开放期间,您可以不限次登录修改(已提交报名信息的须删除后重新填报),平台关闭后则不能修改。因填写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12.我需要向报名平台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吗?

答:不需要上传。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区教体局将在公安、数字经济等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比对查证您填报的信息内容,符合条件的将直接录取并通知家长;对信息不实的直接取消预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对不能查证的,由县区教体局安排进行现场审查和预录取。

13.如何做到“阳光招生”?

答: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招生政策,不偏听偏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散布虚假招生入学信息,充当“学托”“教育掮客”进行诈骗,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14.我的条件不属于崇文校区,但听说崇文中学教学质量高,可以填报吗?

答:不能填报。因为县教体局对学区具有严格的划分,近年来我县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比较高,实现了教育的均衡高质量发展,且城乡差异、校际差异非常小,每所学校都是家长可以信赖的。孩子的学习主要靠自身的努力,学校只是孩子学习的平台而已。如果家长不能及时、真实、理性选择学校并进行报名,会对孩子的开学报名入校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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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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