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社区】普法宣传丨矛盾纠纷调解——邻里纠纷调解篇

天之骄
创建于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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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处矛盾纠纷,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各方,不得偏袒一方;应当尊重他人人格,不得有侮辱、歧视的言行,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不得索取、收受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邻里纠纷调解

什么是邻里关系?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是法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如何看待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生活中,邻里之间为了鸡毛蒜皮小事而导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自古以来,人们就重视邻里关系、注重邻里文化。“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之近,既有空间之近、又有生活之近、情感之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应该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多体谅。

化解邻里纠纷,如何稳定双方情绪?

邻里纠纷双方心中有“结”有“气”,情绪就容易激动。要化解纠纷,首先必须稳定双方的情绪。

   (1)创造亲近、祥和、安定的调解氛围。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要同样的热情,贴近他们,关心他们。嘘寒问暖中对他们发生的事情表示关切,表明能够帮助他们公平的解决问题。

   (2)建立信任。要树立平等待人和善和公平处事的正面形象,使纠纷双方消除不必要的顾虑,以促使调解顺利进行。

   (3)让纠纷双方树立通过自我探讨、认识进而可以解决矛盾纠纷的决心。要正确引导他们,让双方明白,发生矛盾是正常的,要对发生的问题重新认识、探讨和协商处理才是最好的解决矛盾的办法。

最后,发生矛盾纠纷不可怕,要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及能力,要做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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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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