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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行知小学招生简章【德育处】

2024-08-09 阅读2661

卢氏县行知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晨曦微露,书声琅琅

古韵今风交织在行知小学

润德于心,育人无形

潜心教研,筑梦学子奔向诗与远方

 卢氏县行知小学现有12个教学班,用地面积5956平方米,建筑面积3064平方米。教学设施先进,配备有计算机教室、音乐室等多功能教室,仪器配备均达到国家一级配备标准。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乐于奉献,学校现有教师学历达标100%,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14人,省、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共10人。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三教办〔2024〕12号)及《卢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卢氏县城市规划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卢教文字〔2024〕99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卢氏县行知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希望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相互转告,密切配合,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来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招生区域

 新建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文明路以西及北石桥

招生原则

 实行适龄儿童“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和户籍所在地相结合、分批招生、合理控制班额、公正、公开、诚信”的阳光招生原则。

招生对象

新生招生对象为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本期本校计划招生2个班,每班50人,共计100人。

招生批次以及所需条件

第一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市规划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招生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

4.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不包含企业员工子女)。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户口异动截止2024年7月25日前)、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2024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4.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不包含企业员工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相关文件等。

注:第一批报到结束学校将组织人员实地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二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办理房产证,并在产权房居住。

2.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

4.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出具单位证明,有本人姓名页的编制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到城市规划区居住地所在区域小学报名。

注:第二批次报到结束学校将组织人员实地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三批次

(一)招生条件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在城市规划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4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非本县户籍人员,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注:第三批报到结束学校组织人员要实地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报名时间

现场审验材料安排

第一批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8 月 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

第二批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8 月 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

第三批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8 月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

二次报名时间:

8 月2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8月23日

招生流程

现场初认资格→系统预录信息→审验证件→公开招生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1、招生宣传(8月8日—8月18日)

根据《2024年卢氏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可行的行知小学招生方案及公告,并通过校门口版面、美篇、公众号、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现场审核资料分批次录取

(8月19日—8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

第一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9日

第二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0日

第三批次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1日

3.未通过复审的学生进行二次报名

对未通过复审的学生,监护人要及时关注各学校门口公告栏,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二次报名。

4.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于8月22日下午6:00在校门口张榜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8月23日早上8:00-11:30学校为录取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未按时到校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温馨提醒

1.现场报名必须监护人(父母双方一人即可)到场,否则不予登记。

2.监护人提交材料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并当场签订承诺书,如有虚假,将无法保障学生在本校就读。(材料整理需注意:1.监护人提交所有材料要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确保提交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无法保障学生在本校就读。2.户口本复印须知:正面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父亲页;背面上面为母亲页、下面为学生页。)

3、学校严格执行教体局招生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各类材料,凡伪造招生材料一经发现退回原籍就读。学校优先招收辖区内的学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确保全部录取后,所规定的招生规模如果还有空缺,将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4.按照上级规定,我校从本届一年级新生起,就读期间必须由家长亲自监护,新生入学后,家长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均不得在校外托班寄宿,一经发现,学校立即将校外寄宿生退回原籍就读,家长要签定承诺书。

5.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程度,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

6.特别提醒:请在我校招生区域内各位家长要按时按要求进行现场分批次审核资料(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相关证件),22日下午对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23日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招生区域内的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招生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批次报名,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若届时符合条件但学校生源已满,则由学校报教体局进行统筹调配。

7.监护人因个人原因错过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导致材料没有审核通过的,学校将不再予以补录。

招生咨询热线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3849823441(陈江锋)

2、学校招生监督电话: 13903987701(弋兰花)      

3、上级监督举报电话: 7876492(局基础教育股) 7886176(局信访办)7188558(驻局纪检监察组)

卢氏县行知小学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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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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