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省、市、县有关招生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梅川镇第二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面向整体,立足大局,科学谋划,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所有在我辖区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招生原则
1.以户籍在我校辖区的适龄儿童为主,即所辖村:山咀村、杏林村、梅川村。
2.招收在我校辖区内有固定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固定住房必须是儿童户口簿上成员的房屋,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3.招收在梅川镇各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子女。
4.招收长期在镇区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子女。
5.招收梅川学区所辖村村上无小学的但已经有学生在我校上学的适龄儿童。
6.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入学。
7.按照批次依次招生,学位满后不再招生。
报到须知
注意事项
1.所有佐证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每天上午8:30在校门口排队取号,凭号进校报到。
2.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学位,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儿童请前往各自户口村报到。
4.学生所有居住房屋不能是活动板房。
岷县梅川镇第二中心小学
2024年8月10日
编 辑 : 办公室
初 审 : 曾雅娟
终 审 : 赵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