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河市教育局《2024年沙河市市直中小学招生方案》,现将我校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除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外,不招收外县(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京广铁路以东、太行街以南、东环以西、永年界以北区域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日期及具体安排(请务必全文阅读,最后有特别说明)
(一)2024年8月12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有房产户
要求:法定监护人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且长期实际居住。
报名时需准备: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2.房产证(或宅基地证)、购房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此住房半年内的水电费、物业费或天然气交费证明(打印手机交费截图,需现场进行核实);
4.若房屋抵押,需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5.法定监护人一人(必须是此住房房产证所有者)到场,自备纸质档案袋,不用带学生。
(二)2024年8月13日,招生范围内祖孙三代同住房产户
要求:房产为学生祖父母所有,且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祖孙三代长期同住。
报名需准备:
1.房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及能证明祖孙三代关系的相关材料;
2.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或宅基地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无房产证明(按照下文特别说明3准备即可)。
5.此住房半年内的水电费、物业费或天然气交费证明(打印手机交费截图,需现场进行核实);
6.若房屋抵押,需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7.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场,自备纸质档案袋,不用带学生。
(三)2024年8月14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户
要求: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稳定工作,且在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2年以上。
特别要求:上午八点前准时到校,一名家长带学生本人到场,自带笔,自备纸质档案袋。
符合条件的需准备:
1.房主房产证(或宅基地证)、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提供的正式劳务合同、社保原件或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此住房一年内的水电费、物业费或天然气交费证明(打印手机交费截图,需现场进行核实);
5. 父母无房产证明(按照下文特别说明2准备即可)。
6.沙河域外户籍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7.廉租房、公租房住户须提供住建部门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南行政楼一层(进门左转)
五、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8:00
六、特别说明
1.未交房、未入住的房产以及不具备居住条件的片内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条件,一律不予登记。
2.凡是在片区外有房产者,片区内租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请配合学校做好有关无房产证明的查证工作,拒不配合或查证不实者,一律不予认定。(可提前微信搜索关注“爱沙河”公众号查看8月5日发布的《沙河:中小学入学,不动产登记查询》,按照操作说明打印即可)
3.凡是在片区外有房产者,片区内祖孙三代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请配合学校做好有关无房产证明的查证工作,拒不配合或查证不实者,一律不予认定。(可提前微信搜索关注“爱沙河”公众号查看8月5日发布的《沙河:中小学入学,不动产登记查询》,按照操作说明打印即可)
4.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逾期不予受理。
5.招生流程为:现场验证→扫码填表→留存材料→入户核实→发放通知书。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核查工作,请给予配合。拒不配合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自2023年9月1日起,我校招生范围内一套房产初中三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
7.各位家长不用提前到校门口排队占位,验证登记时间足够。请大家按照现场发放序号登记即可,报名时不要带多余人员到场,避免现场混乱或者拥堵。
咨询电话:892087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沙河市第四中学
2024年 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