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宣传

木子
创建于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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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银行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南湖北路营业所进行了反电诈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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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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