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8月9日下午,泉溪市场监管所召集辖区内2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在泉溪所会议室开展集体座谈会。
座谈会上,泉溪所副所长彭伟飞详细讲解了近期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推动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积极响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签署《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承诺书》并上墙;二是发放《电动自行车“十个严禁”安全使用告知书》,要求各销售单位每卖出一辆电动车,即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并填写相关信息,由购买者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页给购买者一页留存;三是发放反光条,让各单位粘贴在销售和维修的车辆尾部,确保夜间行车安全。此外,彭伟飞副所长再次强调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做好高温天气车辆、电池安全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增强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各单位经营者纷纷表示回去后将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严格履行承诺书上的要求。
接下来,泉溪所还将继续开展相关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规范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