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驻厂驻矿员对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2024年8月8日在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县领导调研高危企业驻厂(矿)职责落实工作座谈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震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华主持会议。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和高危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依次发言。
陈震宇就高危企业驻厂(矿)职责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持续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推动企业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要落实驻厂驻矿制度。各乡镇驻厂驻矿员要严格按照《芦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四大高危行业实行驻厂驻矿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驻厂驻矿巡查,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过细过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三是要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高危企业作业环境复杂,生产作业各个环节都具有危险性,对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有较高要求。各乡镇和应急管理局要定期组织开展驻厂驻矿员业务培训,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不断提高驻厂驻矿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