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政府“宣学贯”一体推动《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韩城气象
创建于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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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韩城气象局主动担负起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任务。韩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组织“会前学法”,由韩城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领学《条例》的全部内容,全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启动《韩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月8日,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在当前“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韩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召开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座谈会。

      同时韩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韩城日报、韩城融媒体中心等刊登《条例》全文。

作者:刘 变   

审核:杨 健   

签发:李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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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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