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谨防溺水

——防溺水告家长书

蓬莱镇
创建于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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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假期间,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薄弱的时期。海南立秋之际,天气依旧炎热,野外游泳、摸鱼虾、嬉水、水边游玩等引发的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特提醒您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切实履行好孩子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职责。

孩子做到“七不”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擅自下水施救;

7. 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孩子做到“两会”

1.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家长做到“四知道”

1. 知道孩子外出的同伴;

2. 知道孩子外出活动内容;

3. 知道孩子外出目标去向;

4. 知道孩子外出归家时间。

孩子游泳“两必须”

1. 必须要在家长的带领下游泳;

2. 必须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孩子“四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风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游泳“六常识”

1. 下水前,熟悉游泳馆情况,进行必要的热身。

2. 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跳进水中游泳。

3. 身体患病时不能游泳。

4. 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5. 在游泳中,若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以用力按摩、拉伸抽筋部位,同时大声呼叫。

6. 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当大声呼救或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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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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