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虞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适龄儿童。
二、时间安排
1、8月10日至8月12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2、8月13日至8月14日,报名信息由学校统一上传到招生平台。8月14日18:00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3、8月15日至8月17日,学校进行预录取,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4、8月18日至8月19日,县教体局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5、8月20日,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三、招生班额及人数学校一年级招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300人。
四、招生区域从响河与嵩山路交叉口起,沿嵩山路北侧至胜利路,沿胜利路北侧至城关镇边界,沿城关镇边界至陇海铁路线,沿陇海铁路线南侧至响河,沿响河东侧至胜利路(请参考“虞城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图”)。
五、材料查验
(一)到校时间安排时间、区域
8月10日 胜利路以北,人民路以东至城关镇边界;
8月11日 胜利路以北,人民路以西至漓江路以东;
8月12日 胜利路以北,漓江路以西至响河。
(二)携带材料来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一人一袋,袋上写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详细住址,并注明属于如下五种类型中的哪一种(标清序号①或②③④⑤):
①有辖区常住户口: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2、房产证明(100%房产);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认定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②有辖区内房产证的: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2、房产证明;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4、房产契税发票。(认定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③辖区内小产权房:1、户口本;2、房屋购置协议;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4、半年以上水电费证明。(认定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④辖区内网购房:1、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4、父母身份证正、反面;5、半年以上水电费证明。(注:网购房须是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进城网购的)
⑤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本(必须为外县或市、省户籍务工人员子女);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认定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3、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六、其它说明:
1、未交付的房产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依据。
2、继续在城区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原则上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3、请家长严格按时间安排分类别、分区域、分时段到校报名,只允许家长一人来校报名。
4、监护人应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
特此公告
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