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子,问题不在于了解孔子是怎么说的,而在于我们面对公共事务时,有能力判断:孔子如果活在今天,面对同样的情境,他会站在哪里,然后我们走过去,和他站在一起。这是我写孔子的所有文字的出发点和结穴处。
——鲍鹏山
道德上不走极端
事例一:鲁国有很多百姓流浪到其他国家后,生活没有保障,最后沦为奴隶。这种事情让鲁国政府觉得很丢面子。为了改变这个状况,鲁国颁布一条法令:以后不管什么人,如果在其他国家,碰见做奴隶的鲁国人,希望能用钱把他赎出来,然后可以到鲁国国库来报销。这真是“惠而不费”。
子贡就赎回了一个人,但他并没有去领赎金。一是做好事不能要报酬,这样道德更高尚;二是他本身很富有。
孔子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把子贡叫来批评,让他去领赎金。想想,为什么呢?
因为孔子看到了这个道德的行为可能引起不道德的后果,那就是以后没人愿意去这样做了。
一是,拿钱赎了人要钱,与子贡一比,自己境界低了;二是,不要赎金,自身经济状况不好。一番考虑,还是不做这件事了。
一种绝对的道德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很可能是不道德的。
事例二:子路救起一个掉水里的人,这人很感动,送子路一头牛,子路收下。
按说,不应收牛。孔子却给了很高的评价:仲由啊,你做得好,你做得对,以后鲁国的人一定会乐于助人了。
因为鲁国人会这么思考:子路的道德那么高尚,他救了人,也是愿意拿报酬的。假如我看到一个人有危险,我就一定去救他,我拿了报酬,别人也不会说我不好,因为连子路都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