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宝塔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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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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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区政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宝塔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宝塔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黄蒿洼龙湾隧道“十字”以南区域(含园丁小区,龙飞四季城小区,泽鑫酒店以北的鑫鑫家园安置小区);金岳小区

三、招生入学流程

(一)政策宣传(8月6日至8月12日)

      学校向宝塔区考试管理中心呈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通过微信平台、张贴招生公告等方式,广泛向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二)网上申请登记(8月13日—8月16日)

      凡在我校服务学区内有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信息要上传户口本中的户主页、入学适龄儿童页信息;2.房产信息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网签购房合同编号或正式购房协议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等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适龄儿童的近期“全家福”彩照;4.上传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彩照。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学位申请成功后,请监护人自行保存有网报号的网上申请信息确认页面、并用A4纸打印,以便在学校登记时上交。)

(三)递交材料(8月15日—8月16日)。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宝塔小学学位后,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宝塔小学厚德楼一楼阅览室递交如下资料:(1)网上申请信息确认页面(A4纸打印);(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建房许可证、宅基证、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或购房协议、购房交费或交税发票、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一年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5)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6)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省内区外户籍)子女和随迁人员(省外户籍)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监护人所提供的入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所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分袋装,并且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学生姓名、写清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及内装资料清单,以备学校核查信息,监护人如未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信息核查(8月17日—8月19日)学校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学校先组织专人到派出所,办事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并上门入户核实信息(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核实信息,无法录取的,责任自负)。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宝塔小学的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小学就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产权房屋交付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第二步:宝塔小学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报区教体局复审。从2021年9月1日起,在宝塔小学登记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从登记核实之日起,6年内发生买卖的,该不动产不作为宝塔小学的入学依据。

(五)确定入学(8月20日—8月23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登记入学,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四批次处理。学校依据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学,录满为止。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宅基证、建房许可证)。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但未办理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或购房协议)。

3.第三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的(按宝塔区城区户籍、乡镇户籍、区外户籍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集体户、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省内区外户籍)子女及随迁人员(省外户籍)子女,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必须提供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未录取新生依据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由区教体局会同招生学校录取。如不服从统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学位,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以上批次入学适龄儿童入学由宝塔小学审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经宝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6)报名注册和入学教育(8月24日—8月25日)。

      凡被我校录取的一年级新生于8月24日公示入学学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8 月25日来校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需提供入学登记单、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并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6日正式上课,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1.学校乘车路线,市区可乘坐21路、102路。

2.咨询、登记、提交资料地点:宝塔小学厚德楼一楼阅览室。

3.咨询电话:赵老师:0911-2190213  

 0911-2290862 

4.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有就读意向者,必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按时给学校提供资料,逾期不按时完成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提交资料时间: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宝塔小学学位后,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宝塔小学厚德楼一楼阅览室递交资料,提交资料时,原件会现场归还家长,只上交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6.填报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宝塔区宝塔小学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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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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