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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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朋友:
暑期过半安全再提醒!

创建于08-07 阅读1486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转眼间,欢乐的暑期生活已经过去一半,假期还有不到一个月,孩子的安全教育仍是重点!广大家长要继续做好孩子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时刻绷紧“安全”弦,一刻也不能放松!

请查收以下温馨提示,帮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

一、预防溺水

暑假期间,天气炎热,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溺水事件频发。家长和孩子都务必要提高警惕! 

请孩子们一定做到:

1.外出要告诉家长“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去,何时回”。

2.不在河道、水库、池塘等水域戏水,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到河道、鱼塘等水域捕捉鱼虾。

3.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玩耍。

4.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手拉手下水施救。

预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

4.不准在无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盲目、擅自下水施救

请家长一定做到

1.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和其他安全事项的教育警示。

2.带孩子去正规游泳馆游泳时,应尽量在现场陪同,切忌因为看手机、聊天忽视了孩子。

3.告诫孩子,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家长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

二、预防极端天气

暑期处于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期,意外事故增多,请家长和孩子一定做到:

1.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

2.外出要注意路况,防止跌入井坑、涵洞中;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活动。 

3.要远离围墙、广告牌、大树以及高压线路、电器设备等,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以防意外发生;遇有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助。

三、交通安全

法律规定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上路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导致车毁人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特别提醒

暑假期间,家长务必要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严禁未达到规定年龄的未成年人骑车上路!

暑假安全教育再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暑假期间,请家长一定要尽到教育和监护责任。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安全而又有意义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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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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