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入学工作,确保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定、有序进行,现就我校一年级招生事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入学对象及人数
辖区内,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30名。
二、招生工作程序
宝塔区胜利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采取登记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资料准备(8月6日—8月12日)。适龄儿童家长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查;进城务工、经商和随迁人员还需准备好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二)网上申请登记(8月13日—8月16日)。适龄儿童有在宝塔区胜利小学就读意愿的,其法定监护人须在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选择宝塔区胜利小学,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若家长不会网上报名可来胜利小学专人指导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信息要上传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入学适龄儿童页信息;2.房产信息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网签购房合同编号或正式购房协议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等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适龄儿童的近期“全家福”彩照;4.上传入学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彩照。注:凡网上没有申请我校学位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提交入学资料(8月13日一一8月16日)。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宝塔区胜利小学学位后,须在8月16日下午6:00前向胜利小学提交入学资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提交资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资料(房产证、建房许可证、宅基证、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或购房协议、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省内区外户籍)子女和随迁人员(省外户籍)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儿童信息一经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信息错填、漏填或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的,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确定入学(8月20日—8月23日)。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登记入学。低保户,困难户的孩子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取。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4日—8月25日)。8月25日,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6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按审批录取名单完成新生学籍新建和录入工作。
.三 、招生入学服务监督受理电话
咨询电话
王老师:13319113979
秦老师:15009210104
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0911-2111208
宝塔区胜利小学
2024年8月6日
编辑:王文莉
审核:秦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