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暨消保条例系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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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下午,潞城区消费者权益联席成员单位陈鹏飞队长及11家成员单位在市场监管局4楼会议室召开潞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暨消保条例系列解读,区38家相关企业参会。

会议由区消费者权益联席成员单位陈鹏飞队长主持。

组织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十大亮点解读专题片。

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李杨芳转发市局关于消法宣贯通知,宣读进一步推进全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消保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年来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在我国消保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消保条例对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为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的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推进全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拓展基层消费维权覆盖面,既是实现就近受理消费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拓宽维权渠道、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企业诚信经营、赢得口碑的重要途径。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如何提高投诉举报工作处理质效进行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栗鑫宇对ODR企业申请流程及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站标准及流程进行相关培训。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服务范围,提高消费维权水平,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对就近受理消费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妥善解决矛盾冲突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会议对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协调联动,推动“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规范化建设,形成共抓合力,共同推进潞城区基层消费维权便利化、效能化,实现消费者自主消费、安全消费,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度、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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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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