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中洲镇凤鸣幼儿园现开展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为我园食堂提供新鲜、安全、优质的食材供应服务。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校园供货经验,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依法纳税。
(三)具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能提供企业或个人征信报告。
二、供应商供货类别
(一)副食类:大米、食用油、面制品,调味品、豆制品、干货等;
(二)肉禽蛋类:家禽、家畜、禽蛋
(三)水产类:鱼、海鲜
(四)果蔬类:蔬菜、水果
(五)面包糕点类
(六)奶制品:鲜奶、酸奶
三、食堂食材质量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
(三)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
(四)食用花生油符合GB/T 1534-2017标准;
(五)各类奶制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六)蔬菜、水果具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七)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八)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九)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四、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投标单位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注册地及配送场地均在怀集县内。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结算货款时能出具正规发票。
五、招标投递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8月15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商户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代表(经营者)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送到中洲镇凤鸣幼儿园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1428256051@qq.com(请打包扫描件注明经营者名称)。
(二)经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现场考察,综合考评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审资格通过后,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供应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人:黄园长
电话:15915006260
六、招标说明
(一)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怀集县中洲镇凤鸣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