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方案>的通知》(濮教基一〔2024〕118 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 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基一〔2024〕117 号)和《2024 年清丰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
1.东关村、张庄村、坑李家村、姚庄村四个行政村适龄儿童。(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41)
2.凤鸣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顿丘大道以南、东大街以北东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42)
3.凤鸣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顿丘大道以南、东大街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43)
4.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以西、东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44)
5.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以西、东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45)
初中七年级
1.姚庄村、坑李家村、东关村、东街村、南关村、南街村、张庄村村民直系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cz16)
2.幸福大道(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路以西、东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cz17)
3.纸房乡、六塔乡、瓦屋头镇、巩营乡、仙庄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cz18)
4.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家庭所在片区代码qfcz19)
报名安排
8月15日-20日,登陆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在学生服务窗口点小学(初中)招生信息服务、新用户注册、登录帐号、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两个监护人信信息填完整)、打印2024年河南省小学(初中)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小学一年级
8月17日:东关村、张庄村、坑李家村、姚庄村五个行政村适龄儿童报名及资格审核。
8月18日:凤鸣路以东、人和大道以西、顿丘大道以南、东大街以北和南大街以东城区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以西、东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
8月19日-20日: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8月18-21日,学校入户家访、复核证件。
8月23-24日,县教育局对预录学生资格进行复核。
8月25日,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上午召开新生家长会,下午新生入校。
初中七年级
8月17日:姚庄村、坑李家村、东关村、东街村、南关村、南街村、张庄村村民直系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
8月18日:幸福大道(南大街)以东、人和大道路以西、东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
8月19日–20日:纸房乡、六塔乡、瓦屋头镇、巩营乡、仙庄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及资格审核。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外省市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及资格审核。
8月18-21日,学校入户家访、复核证件。
8月23-24日,县教育局对预录学生资格进行复核。
8月26日,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上午召开新生家长会,下午新生入校。
报名证件
(一)所需证件
1.县城区居民子女:
①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下同);
②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 学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下同)
2.所辖村居民子女:
①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监护人身份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④2024 年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4.进城经商随迁子女报名提供证件:
①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
(二)所需材料
1.2024年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信息采集表;
2.报名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
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自备)交学校。8月31日学生入学后返还家长相关证件原件。
2.监护人务必履行监护责任,入学后不得将孩子安排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周托午托等场所寄宿;不允许孩子乘坐拼装车或与其他人拼凑车辆上下学,做到安全、有序、文明接送。
3.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就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4.按照政策要求,逾期没有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入学机会。
5.学生在本校报名确认后,信息不可撤销,不可再报名其他学校。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