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民政局
关于“七夕”8月10日婚姻登记预约办理的公告

momo
创建于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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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

        为满足广大新人的登记需求,我县婚姻登记机关将在“七夕”8月10日开展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我县婚姻登记机关在“七夕”开展结婚登记业务,只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离婚登记,且登记时间按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

二、预约方式

即日起至8月9日可通过现场、电话、网上预约“七夕”当日结婚登记。

(一) 现场预约

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壶关县政务大厅一楼29号、32号婚姻登记窗口进行预约。

(二)电话预约

 壶关县政务大厅(壶关县体育馆南侧)0355-5520005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三)网上预约

1.预约办证人员请先登陆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在首页搜索框中搜索“婚姻登记预约”服务,进入服务后先注册个人账号并登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预约成功后可查询到预约结果。

2.网上预约时间:即日至8月9日。

3.预约成功后请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壶关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长治市辖区的内地居民;

2.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所需材料

1.初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

2.再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材料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离婚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3.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

4.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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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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