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坑镇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小学
创建于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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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丰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海丰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为规范我镇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镇小学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规范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建立良好的招生秩序,确保适龄儿童享有公正公平的入学权利,进一步推进小学教育健康优质发展。

二、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特殊儿童: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或其他特殊学校联系入学。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海丰县梅陇大液锡矿原锡矿。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2024年秋季全镇小学一年级计划招6个班,共185人。具体服务范围及招生计划如下:学校服务范围。

四、招生办法及说明

按照往年的招生办法,结合我镇小学实际,一年级招生入学申请不分批次,凡属赤坑镇户籍生、适龄儿童户籍属海丰县户籍(即镇外县内户籍)和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入学。

申请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18日,共两天。

组织审核和公布录取结果:2024年8月19日。

    (一)赤坑镇户籍适龄儿童及优待政策生

1.持就读意向学校服务原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国家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务卫生工作人员)直系适龄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除第1点所列的本镇其他村社区户籍和住址均符合就读意向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籍属海丰县户籍,即镇外县内户籍的。

2.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有稳定职业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含县外市内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有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直系亲属房产证等的县外户籍适龄儿童。

4.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

     (三)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不是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又未达到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在赤坑镇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有关说明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可作为入学依据。

      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材料。

      3.申请人在申请学校服务区范围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与房管股(所)办理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提供租赁协议以及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材料。

      4.以上三种与房产类有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学须知:符合上述“申请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服务范围内的小学申请。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申请的,学校将不再接受申请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信,不得造假,不得同时向多所学校提出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入学申请及公布录取结果

      1.入学申请地点:各小学校园内。

      2.录取结果公布:各小学公告栏。

六、现场提交材料

     1.符合赤坑镇户籍及优待政策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父母或监护人、学生)。

      2.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父母或监护人、学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居住佐证原件、复印件(厝契及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3.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父母或监护人、学生),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厝契及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七、入学注册时间

      取得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凭录取结果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镇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及时调处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长武 

      副组长:张海碧、张建雄、黄瑞跃 

      成  员:郑基球、林志民、曾东方

                  余辉雄、林少波、张永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赤坑镇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张海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瑞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在中心小学抽调人员组成。各小学应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于8月9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各小学要加强统筹安排,认真履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加强宣传发动,推行阳光招生,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各小学要积极开展有效宣传和引导工作,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强化执纪问责。严格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和管理,强化全程监督。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县、镇的文件要求进行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小学 

                                        2024年8月8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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