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及招生对象
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入学 “ 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县苏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信阳市新县苏河镇内具有辖区户籍或者在区内申领有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从未办理过小学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8月6日--8月10日
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先后无关。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01网上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一件事”专区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报名)
(1)小学一年级新生户籍在苏河辖区,且能齐备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小学一年级新生户籍不在苏河辖区,但父母(监护人)任何一方持有居住证。
符合网上报名的请阅读以下政策解读并参照以下操作流程进行报名:
请点击:
02现场报名
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请准备好相关材料于8月8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到苏河镇中心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https://epss-volc.jianpian.info/biz/c320d5080bda41efb6c1e1778ea42b66.png)
![](https://epss-volc.jianpian.info/biz/9f469ac7d13542d78386618dc74cc64a.png)
![](https://epss-volc.jianpian.info/biz/2d00180575234935b0f030aba18540aa.png)
学区内学生入学以“户口+房产证明”形式。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证明”形式提供材料办理报名登记。
1.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带章)、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本人页。验原件,提交复印件);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
2.居住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证者提供购房合同及票据。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准建证(如丢失请提交办事处开具的农村自建房宅基地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租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学生人像信息(一寸免冠照片及其电子版)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现场报名时粘贴在《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审核表》相应位置;同时需要电子版照片,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至报名系统。
补报时间:符合条件但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请关注群消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补报。(线上端口不再开放)
五、招生咨询
录取及报到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群信息。